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学年学费补贴申请指南
1、申请对象:
①领军人才:一般指的是在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或就业并获得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和园区“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等各级领军人才称号者 。
②高层次人才:一般指的在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或就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和其他有特殊贡献的人才。
2、补贴标准:
3、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①入学(入园)子女的户口本或护照:如果为中国籍,请提供户口本(户口本请复印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如果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②入学(入园)子女出生证明。
③家长(即人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如果为中国籍,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户口本请复印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如果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④2017学年学费缴纳证明(学校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
⑤家长(即人才)本人银行卡。
(2)人才证明材料
参考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证明材料目录,人才证明材料(领军人才或高层次人才选择其一提供)如下:
①领军人才:人才计划入选证明(立项文件、协议、证书等,需要在证明文件上体现人才的姓名)。
②高层次人才:博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需要通过学信网的核查);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用)。
(3)创业就业证明材料
参考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证明材料目录,创业就业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如下:
①在园区创业的人才,如人才为法人,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公司需要成立6个月以上)。如人才为股东,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公司需要成立6个月以上)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②在园区就业的人才,请提供与目前在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园区社保中心出具的《员工参保证明》、最近6个月《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明细》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材料。(建议本人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拉取)。
(4)材料要求
①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表一份(学校盖章版)
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证明材料原件(现场需核验原件)
②电子材料要求(请务必与纸质材料一致)
文件夹名称:人才姓名+企业名称,如张三+公司全称
文件夹中的电子文件顺序和命名要求
4、申请方式:窗口现场办理
(1)请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大厅取号(1号窗口)。
(2)递交纸质材料,提供装有电子材料的U盘和原件。
(3)窗口人员收取纸质材料、拷贝U盘中的电子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5、申请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人才热线 67068024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附件下载:
附件1:领军、高层次人才和获得各项人才奖励的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2017学年学费补贴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