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已于7月25日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省舟山普陀沿海登陆,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0级以上、江湖水面12级以上的大风,将对我市产生严重影响。7月25日10时我市已经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为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希望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天气信息,注意自身防范,采取必要的防灾避险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市台风橙色预警、防台Ⅱ级应急响应终止前,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一)各类户外建设工地一律停工。
(二)各类暑托班、培训班等一律停课。
(三)各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停止接待游客,水上旅游全部停止。
(四)各类船只(除执行紧急公务外)一律进港避风。
(五)轨道交通和有轨电车高架部分和地面线路部分停运,长途客运、公共交通等按照要求及时调整运营方案,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二、及时消除隐患,将阳台、窗台、屋顶等处的易坠落物品搬至室内,防止被风吹落伤人毁物;室外悬空、高空设施以及简易、临时建筑物要及时加固。
三、鼓励居家办公,减少不必要外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恶劣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的出行困难,针对职工上下班事宜作出合理妥善安排。
四、居住在危旧房、建筑工棚、简易房、低洼地的人员要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安全转移措施。发生大风、暴雨可能引发的房屋倒塌、倾斜、水淹等次生灾害时,请立即开展自救,向安全地点转移,并联系请求支援。
五、注意车辆停放安全,避开低洼、广告牌下和树枝茂密处等危险区域。各类综合体、人防设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要落实排水应急预案,加强进出管理。
六、各类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安全避险提示工作。
苏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