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零时起,根据江苏省医保局、江苏省卫健委《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州市将再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单人单检价格由65元/次调整至40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合检测价格由20元/人次调整至10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除确诊和疑似病人外,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应检尽检人群中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承担1次。除应检尽检人群外,其他就诊病人如需进行核酸检测,则按丙类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6000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参保人员在个人账户往年结余较多的情况下,同样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抵充核酸检测的自费费用。
2020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苏州市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先后4次降价(由240元/次降至40元/次),减轻费用负担,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努力让患者享受到最大程度的社会保障,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