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山风景名胜区游览须知

【导语】:虎丘山风景名胜区游览须知

  为了创造一个和谐优美、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请游客遵守以下规定:

    1、主动购票,按游览导向标示由入口处验票后进入景区;政策性免票入园者,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2、在游览过程中,请将纸屑、饮料瓶(罐)、瓜皮果壳、包装袋等废弃物分类放入垃圾箱内;勿随地吐痰、便溺。

    3、爱护景区环境、绿化和游览设施,勿刻划、涂抹、粘贴文字、图案,勿践踏草坪、攀折采摘花木果实。

    4、严禁携带违禁及危险品入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垂钓、游泳、戏水、乞讨、卖艺;禁止在吸烟区以外场所吸烟或赌博、酗酒、高声喧哗;不得使用明火、擅自露营、放生动物及携带宠物入园。

    5、勿攀爬或翻越假山、建筑物、厅堂护栏;谢绝衣冠不整、饮酒过量者进入景区;勿躺卧座椅、石凳、栏杆;为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残障人士手推轮椅须有专人陪护,动力残疾车或动力轮椅禁止入园。

    6、未经许可,不得在景区内进行营销、广告宣传和电影电视拍摄活动;不得使用各类音响或广播器材;禁止使用各类遥控航空器。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虎丘,即可获得虎丘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