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有新员工入职,错过10月份申报期,能否补办用工参保手续?
单位有新员工入职,错过10月份申报期,能否补办用工参保手续?
答:可以补办。参保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新增人员参保手续的,单位可在10月11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至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补申报手续,在11月份的征缴期内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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