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导语】:苏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取消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根据上述要求,并经逐级请示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部有关部门同意,《苏州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作出的关于选择在苏州市现场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苏州市司法局指定现场受理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的规定,现调整为申请人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核,待疫情管控政策允许后再前往苏州市司法局指定现场受理地点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21日至3月6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道,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图片(建议使用扫描方式)。

2、上传图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1M,请确保图片清晰完整。

3、居民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合成在一页。

4、有“*”标识为必传项。其他选项,根据需要选择性上传,如: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因毕业于军队院校、警院或毕业时间较早等情况,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上查询后无对应结果,须同时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可参阅苏州市司法局网站或苏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1月27日发布的情况汇总)。

5、申请人可于3月7日至11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申请材料预审核结果。

6、待疫情管控政策允许后将在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和苏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通知现场核验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苏州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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