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昆山市首批招工体检服务机构名单

【导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昆山市首批招工体检服务机构名单

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疫情期间入职体检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办〔2022〕22号)文件要求,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现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昆山市提供入职招工体检的服务机构进行公布,首批医疗机构共29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4家。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昆山市首批招工体检服务机构名单

  # 温馨提醒 #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制定开检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现场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全流程、全人员可追溯,落实一人一检一室、间隔一米等候等措施。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量体检。严格实行预检分诊,按规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登记和报告,查验体温、“两码”、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检项目中,口腔、眼科、耳鼻喉等高风险项目暂不开展,如确需开展的,则先检查非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的体检项目,待以上科室允许开诊后再补体检。

  用工单位要落实招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对不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员工,鼓励先入职再体检。用人单位组织入职体检,需报备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后进行。用人单位应“点对点”组织开展入职体检,并要求员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安排管理人员现场协调。对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员工暂时不安排体检。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体检,即可获得体检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