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加油站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导语】:新建加油站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要求;②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③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必须安装税控装置并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④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⑤新建加油站应符合《苏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1)取得土地使用权。关注该宗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参与土地竞拍,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2)申请新建加油站。到项目所在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新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省商务部门下发同意建设批复。(3)申报建设加油站①相关评估。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环评、安评、能评、稳评、交评等报告,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②项目立项。到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办理立项手续(苏州市新建加油站项目除姑苏区外,审批权限都已下放至各市、区发改部门);③用地规划。到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方案设计。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含民防设计方案),报属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⑤施工图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抗震、防雷等设计文件,报相关图审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审查合格证;⑥工程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⑦施工许可。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建设资金到位、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申请人完成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申请人委托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办理施工许可证。(4)组织施工建设。(5)竣工验收备案。办理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绿化、安监、防雷等验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6)经营许可。凭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加油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油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加油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同意试运行文件、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检测合格报告、加油站供油协议和《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安全、消防、计量等专业人员资格证明等,向县级成品油主管部门提交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批准。(7)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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