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转学审批条件

【导语】:中小学生转学审批条件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98号206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2014)》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2014)》第十六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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