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3、非营利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登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5、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需按照《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计(鉴证)报告(范本)》格式出具,且结论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设立的非营利组织申请成立当年免税资格的,需提供本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成立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6项规定的材料。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免税,即可获得免税相关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