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 (一)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 不动产灭失的; 2 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3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三)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办理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五楼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 一窗受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
---|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宅基地,即可获得宅基地相关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