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能否在个税APP中进行补申报?如涉及应补退税款该如何处理?

【导语】: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能否在个税APP中进行补申报?如涉及应补退税款该如何处理?

答:若您现在需要补申报2019年度或2020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可在个人所得税APP补申报或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目前2019年度及2020年度预填申报服务已暂停,请纳税人据实填报,相关收入来源数据可在个税APP通过“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相应年度进行查询。如补申报后年度汇算清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根据征管法规定,超过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存在滞纳金,系统将同时计算出应补税额、滞纳金,需在补缴税款时一并缴纳。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个税,即可获得个税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