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奖补支持。三年内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享受30%的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县级市(区)还有适当配套奖政策。
2、优先宣传推介。成功创建和复评合格的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优先享受典型推荐、品牌打造、市场推介、展示宣传等政策支持,部门专辟资金创建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区域公用品牌,统一LOGO创意设计和广告语,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品牌打造。
3、贷款贴息支持。对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体创建的共享农庄优先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支持,市级(含)经上龙头企业年享受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他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
4、其他政策支持。成功创建共享农庄的主体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休闲农业示范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主题创意农园、农村双创孵化实训基地、精品民宿等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同时在提档升级、技术改良、设施完善、人才引进等方面优先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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