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a.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b.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用电范围内的增容业务,在证件有效期内无需重复提供资料。
流程:
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1楼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商务13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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