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户籍在园区,持有本市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工作站,提出申请; 2.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系统流转至街道(社工委)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收件,退还申请人的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街道(社工委)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民主评议、公示;4.审批结束后,再次公示;5.发放补助金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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