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重度残疾人员:具有本市户籍,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未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的1、2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本人。
精神、智力残疾人: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就业年龄段无业精神、智力残疾人。
特殊残疾人员: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家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或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工作站,提出申请; 2.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系统流转至街道(社工委)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收件,退还申请人的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街道(社工委)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民主评议、公示;4.审批结束后,再次公示;5.发放补助金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间:社工委工作站:9:00-21:00,全年无休; 娄葑街道:社区:工作日和周六:9:00-17:00,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安排值班;工作站:9:00-17:00,全年无休(春节除外); 斜塘街道:工作日:上午8:00-11:15,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00-11:15,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唯亭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民众联络所工作站:9:00-20:00,全年无休(春节除外); 胜浦街道: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作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