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转出办理条件+流程+地址+时间

【导语】:苏州市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转出办理条件+流程+地址+时间

受理条件

国办发〔2009〕66号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理流程

业务名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业务内容: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园区外
适用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减少(中断缴费)状态的人员
政策依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业务流程:
第一步 提交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提出转入申请(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咨询具体办理手续)
第二步:审核申请信息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传送联系函至我中心
第三步:生成转移信息
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下载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信息表,并将信息表传回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第四步:审核转移信息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下载信息表,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并完成受理确认
第五步:办理基金划转
我中心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第六步:办结转移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的2个工作日内核对转移金额,并做办结反馈处理。
办理时限:即时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仅限2020年7月起受理的申请,不含异常处理时间)
所需材料: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咨询
注意事项:办理转入申请手续时所预留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
办事地点:
办理渠道:1: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申请办理渠道2:如以上渠道无法办理的,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


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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