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属于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可以按以下方式提取公积金。
1、属于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由服务大厅经办人员登陆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打印《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如属于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的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直系亲属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属于当地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的,提供当地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提取时,职工还需提供身份证、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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