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职工在本地正常缴费参加医疗保险
办理流程
第一步 提交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第二步:审核申请信息
中心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第三步:生成转移信息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生成并核对信息表传送回中心
第四步:办结转移手续中心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
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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