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物流运输管理的通告
苏州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一、减少非必要物流运输。企业应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物流运输。
二、如实登记物流信息。本区企业有来(返)苏州市外货物运输的,应提前1天扫码登录“苏高新货运通”和“苏货通”平台,如实进行预约登记,并严格落实“人、车、地、企”匹配,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三、强化落实闭环管理。企业应严格履行对货运物流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货运物流司机在高新区运行期间不下车,不逗留,作业期间不参与货物装卸,不与本地企业人员接触,严格遵守“即停即卸即装即走”。作业完成后,第一时间引导其就近驶离苏州或移交给下一站接引专人,双方做好交接登记并签字确认。
四、严格落实人员管控。企业雇佣或租用的本地货车司机有外出苏州大市经历的,如确需在高新区住宿,由企业落实每日核酸检测,实行集中闭环管理,期间不得返家(社区),暂停社会面住宿、用餐等活动,防止交叉风险。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需向所属镇(街道)申请,协助落实集中闭环管理。
五、企业及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将取消申领“苏高新货运码”和“苏货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苏高新货运通”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