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办理地点
各所办事地址:北桥所,北桥街道盛北街为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公安服务窗口;漕湖所,漕湖开发区观塘路1号西交大产业园A楼便民服务中心;黄埭所,黄埭镇住友电装路古宫新村二期20幢;黄桥所,黄桥街道荷馨街与苏埭路交叉路口黄桥为民服务中心;澄阳所,澄云路888号;太平所,太平街道兴太路320号;望亭所,望亭镇明珠商业广场5幢103;元和所,庆元路9号;高铁所,青龙港路59号魔门塔大楼G层高铁新城为民服务中心;阳澄湖所,阳澄湖镇思贤路110-1号阳澄湖镇便民服务中心 ;商贸所,文灵路765号元和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渭塘所,渭塘镇渭中路33号渭塘为民服务中心;水上所,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澄中路19号为民服务中心。
咨询方式
北桥派出所0512-69390110;漕湖派出所0512-69570797;黄埭派出所0512-65381951;黄桥派出所0512-65468817;澄阳派出所0512-65491119;太平派出所0512-65436568;望亭派出所0512-66708215;元和派出所0512-65755848;高铁派出所0512-66830209; 阳澄湖派出所0512-65449224;商贸派出所0512-65791210;渭塘派出所0512-65494110;水上派出所 0512- 6544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