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保局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3月30日,该项政策正式在苏州落地。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抗原检测相关费用,由医保按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此外,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5个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仅限新冠确诊患者或新冠疑似患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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