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管控区垃圾如何分类处理?

【导语】:封控区、管控区垃圾如何分类处理?

连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我区划定了部分封控区和管控区,那么处在封控区和管控区产生的垃圾又该如何处理呢?


国家新冠疫情社区防控方案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对于居民垃圾收集清运,应采取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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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指南
01
封控区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


 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以及出现过核酸检测阳性者的楼栋单元产生的垃圾,参照涉疫医疗废物处理。


 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

02
管控区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做到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


 生活垃圾宜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


 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涉疫医疗废物处理。


所有防疫人员请注意

要高度重视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

这些规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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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双层包装,

达3/4时要有效封口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渗漏。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


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2.在特别说明中标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

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


3.安全收集,被污染时增加一层包装袋

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


4.做好污染区消毒工作

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


对包装袋表面采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5.运输前、中、后做好安全保障

① 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② 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破损,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医疗废物泄漏和扩散。


③ 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6.每天两次,对医疗废物暂存处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



7.逐层登记交接,说明医疗废物来源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暂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



8.及时通知上门取件,登记资料保存3年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登记资料保存3年。


此外,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上门收取,并做好相应记录。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正确处置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防疫人员一定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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