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相城区企业货运车辆
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为从严从紧做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有货物运输需求的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跨大市货运车辆进出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是设立专员管理
区内企业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8号通告》精神,结合货物进出的规模,明确合适数量的物流管理专员,并报备所在板块,由所在板块汇总后报区企业防控组备案。物流管理专员主要负责制定货运车辆进出本企业的全流程疫情防控规范,并落实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安排人员装卸货、清点货物、签收或处理单据,负责企业货运车辆台账管理等。物流管理专员及装卸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时须按二级防护进行个人防护。
二是加强登记检查
企业应提前登录“苏货通”平台申请“苏货码”,如实完整填报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随行人员等信息,并将成功申领的“苏货码”主动向企业门岗出示。货运车辆进入厂区时,企业要做好登记、拍照留存。
三是单独停车装卸
企业在厂区内要专门划分单独的停车区域供货运车辆装卸货,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后,企业要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期间司乘人员不得下车,不得参与装卸货、处理单据等工作,不得与企业员工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
四是安全引导驶离
货运车辆作业完成后,企业要引导至就近高速公路入口驶离,并在引导结束时拍照留存。货运车辆离开厂区后,企业要立即对单独停车区域或车辆所涉区域进行消毒。
五是加强日常管理
企业要紧紧压实物流(货运)合作方的疫情防控责任,严而又严抓好外防输入,确保货物运输全过程防疫工作落实到位。企业要建立货运车辆进出台账,记录每次货运车辆进出所涉司乘人员、车辆、相关工作人员等信息。
企业及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取消申领“苏货码”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苏州市相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2年3月31日
相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