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考本科员工如何申请落户?

【导语】:苏州市自考本科员工如何申请落户?

问题情境模拟:苏州市姑苏区一家民营企业招用了一名自考本科员工,其现在在职并正常缴纳社保,已在苏州购房,想把户口落在房产上,该如何申请? 

法律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二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的通知(苏人保〔2020〕7 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单位申请由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落户,即可获得落户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