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申报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若员工当月提出离职,可于下月6日前办理停保手续。
若员工停保后又不辞职了,需要在申报期内为其重新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单位在人社省系统操作的退工或用工业务会共享给医保部门,单位可在人社部门办结退工停保或者用工参保业务的第二个工作日后,在医保网报平台“信息查询——操作记录查询”模块内查询核对;以上情况如果单位在人社省系统直接操作了业务回退,因回退数据无法共享给医保部门,需单位携带《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或《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至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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