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已于3月31日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实现了全市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等业务“一网通办”,带来了更多便利。市人才服务中心近日发布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按规定,申请办理人才落户业务的个人、单位须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相关条件。毕业生落户业务办理对象为,按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技(职)校毕业生。人才落户直通车办理对象为当年度合作院校当年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每年6月中下旬开放线上申请。
符合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业务办理条件的,可注册、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人才落户直通车业务选择“个人办事”)。然后分别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如单位暂无人才落户或毕业生落户申请权限,需先申请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业务,或联系工作人员开通相关申请权限。
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提交办理申请后,单位申请由单位代理关系所在地,或已开通人才落户申请权限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个人申请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代理关系所在地或已开通毕业生落户申请权限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返籍落户的毕业生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此外,人才落户直通车业务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