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园区全域按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管理

【导语】:即日起,园区全域按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管理

  通告

  根据当前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即日起,园区全域按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管理,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居民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各居民小区。所有小区实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所有出入小区人员。集宿区参照居民小区管理。

  二、居民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对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的健康码一律赋“黄码”。

  三、除民生保供符合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指定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外卖)外,大型商场等所有经营性场所停止营业。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控制人员数量,避免人群聚集,上述场所须严格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四、取消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室内文化场馆、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书店、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足疗店、浴室、网吧、KTV、歌厅、酒吧、游戏厅、台球厅等密闭场所暂时关闭。线下培训机构一律暂停。

  五、各级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暂停一切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会议),各类食堂暂停堂食。

  六、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请广大居民理性消费、有序采购,如有困难可及时拨打12345居民热线提交诉求。

  九、对瞒报、谎报、伪造疫情信息,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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