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渠道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需要申请出具参保缴费证明或待遇享受证明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gov.cn;
2.“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3.“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4.“苏州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
二、出具证明类型
1.《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
2.《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4.《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离退休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申请出具上述证明(权益记录单)的,需先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上注册,经法定代表人实人认证并登录。
2.参保个人申请出具上述证明(权益记录单)的,需先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上注册并经实人认证。参保个人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苏州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打印。其中第5、第6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仅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申请出具。
3.上述证明(权益记录单)已签具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不再加盖鲜章。
4.上述1-4类权益单记录单出具后6个月内有效,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有效期内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扫描权益记录单右上方二维码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