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恢复狂犬病疫苗、新冠疫苗、乙肝疫苗接种

【导语】:所有来院人员,须全程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医疗救治函〔2022〕175号)要求,即日起,苏州五院全面恢复动物咬伤门诊疫苗接种医疗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来院人员,须全程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步采集核酸可正常就诊(核酸采集点:医院A楼急诊东侧)。

所有来院人员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主动出示行程码+苏康码,测量体温并预检分诊。


01

关于“动物咬伤门诊”

接种人群:不限;

接种地点:A楼急诊科;

开放时间:首次暴露就诊24小时服务;

后续疫苗接种:8:00—20:00;


02

关于“疫苗接种医疗服务”

接种预约:微信“育苗通”平台预约,电话87806169

接种人群:

新冠疫苗:12周岁及以上人群,

乙肝疫苗:14周岁及以上人群;

地点:A楼急诊科;

开放时间:

新冠疫苗: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1:00,13:00—16:00);

乙肝疫苗:周一至周日(8:00—16:00)。


新冠疫苗有下列情形的受种者暂缓预约接种: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

2.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3.近14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4.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

1.发热、感冒等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2.对疫苗或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

3.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4.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其他具体情况如实告知接种门诊医生。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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