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第033号)


苏州工业园区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03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报市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1月27日起,划定相关风险区域如下:


高风险区:

1. 金鸡湖街道天域花园4幢1单元;

2. 金鸡湖街道铂金公寓11层;

3. 金鸡湖街道星海人家2幢;

4. 金鸡湖街道双湖湾花园一期1幢1单元;

5. 娄葑街道苏安新村25幢;

6. 娄葑街道栖庭11幢2单元;

7. 唯亭街道悦澜花园23幢2单元;

8. 唯亭街道青剑湖花园四区77幢;

9. 唯亭街道联建集宿区A、B、C、D、E栋;

10. 唯亭街道张泾新村一区40幢;

11. 唯亭街道青剑湖花园A区198幢1单元;

12. 唯亭街道张泾新村一区21幢1单元;

13. 浦街道澜溪苑101幢1单元。


高风险区将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工业园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风险区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工业园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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