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起,进入苏州商贸场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月28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1月29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商场(专业店、便利店、连锁店)、超市(卖场)、餐饮企业、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药店、美容美发等商贸业场所的消费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
严峻复杂
点多、面广、传播链条复杂
请大家坚持做好防护不松懈

特别是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批发市场、餐饮企业、药店等

商贸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强

市民朋友进入时

务请主动扫描“场所码”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