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1月29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商场(专业店、便利店、连锁店)、超市(卖场)、餐饮企业、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药店、美容美发等商贸业场所的消费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特别是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批发市场、餐饮企业、药店等
商贸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强
市民朋友进入时
务请主动扫描“场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