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12月3日发布)

苏州市姑苏区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报市指挥部同意,新增加相关风险区域如下(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区域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起计算):


高风险区:


平江街道保健路6-5号;
平江街道嘉吴苑12幢2单元;
平江街道钮家巷10号;
双塔街道苏公弄12号102;
虎丘街道阳光城3幢1单元;
吴门桥街道驿东苑2幢;
吴门桥街道友联一村19幢3单元;
吴门桥街道南环新村3幢、13幢西单元;
苏锦街道海友良品酒店(火车站北广场东侧);
白洋湾街道领秀金品社区10幢3单元;
白洋湾街道和泰北区3幢1单元;
白洋湾街道和泰家园22幢1单元;
白洋湾街道机电五金城C、E区。

低风险区:


姑苏区全域(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风险区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姑苏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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