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号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是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
苏州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来了 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
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将升级为三级医院
2024年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和最高标准
苏州星海医院整体搬迁 2024年3月1日起停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