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积分入学工作事项 |
3月1日前 |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公布当年苏州市区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 |
3月1日—5月31日 | 在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积分管理窗口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
6月10日前 | 申请人确认积分分值 |
6月30日前 | 市、区积分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本区(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开放学校可供学位数 |
7月10日前 | 市区积分办公示积分入学首批排名结果 |
7月20日前 | 向首批准入排名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
7月25日前 | 对未进入首批排名名单但符合本区(或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剂,公布统筹调剂学生名单 |
7月28日前 | 向统筹调剂学生发放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
8月5—31日 | 各区根据本区域统筹调剂后剩余的,以及已列入准入名单自愿放弃的学位,对本区域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未准入的流动人口进行跨区、跨乡镇(街道)再次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