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符合条件办理?
待遇享受期的昆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单笔金额在2万元以下且符合昆山市医疗保险就医规定。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含费用明细)、门诊病历、转外就医转院证等。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转外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 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费用清单(使用内置材料的需提供内置材料的生产厂家条形码及其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转外就医转院证等。
支付方式:
报销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首选社会保障卡及原市民卡金融账户、退休工资账户,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请携本人身份证至区镇社保卡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
当年度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大病保险待遇也直接支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受理相应材料,打印二份《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登记表》,申请人签字确认,一份交申请人留存。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
报销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可在区镇网点打印。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1、昆山市人社服务大厅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咨询电话:12333
2、各区镇办理网点:点击查看具体网点分布
注:特药报销,区镇暂不受理,只能去昆山市人社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