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申请积分入医条件:
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含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流动人口。
2、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条件说明:
1、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经苏州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
2、在校学生(少儿)已通过苏州市区就读托幼机构、学校、参加过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不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医。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请入医子女年龄低于2岁的,申请时需提供入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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