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发布最新通告:这些人员可进小区了
近期,江苏省调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二级响应,姑苏区已被列为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继续严格实施住宅小区各项管理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相关措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执行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1.对于已办理住宅小区出入证人员,继续采用“测温+出示出入证+核验‘苏城码’”方式的进行管理。
2.对于首次进入住宅小区人员,继续严格实行登记流程,按照“七步工作法”(即拦查外来人员车辆、检查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看人员身份证件、核实身份信息、发放小区通行证、汇总登记信息),核验无问题后人员可进入小区。
3.对于境内外重点地区和关注地区人员,以及“苏城码”为红色或黄色人员,应立即上报社区,经社区核实后,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二、允许三类人员在符合查验手续后进入
4.服务行业相关人员。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如外卖、快递、送牛奶、饮用水、家政服务、房屋中介等非本住宅小区人员,首次进入采用“一测四查”+登记方式(即测体温,查“苏城码”、查身份证或居住证、查验轨迹、核查人员资质),核验无问题后可办理临时出入证,人员可进入小区提供服务。后续进入则采用“测温+出示临时出入证+核验‘苏城码’”方式。
5.房屋租赁相关人员。需租赁房屋的看房人员,应由房东或房东委托的房屋中介公司派员带入,按照首次进入住宅小区人员的模式,登记后进入。已签订租赁合同人员,出租人和承租人需一同至社区办理登记,领取《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房屋承租告知书》。完成登记人员可凭社区证明办理小区出入证,一人一证。
6.走亲访友相关人员。采用“测温+核验‘苏城码’”方式,并得到被访对象确认后,允许临时性进入探视。车辆停放在物业指定的疫情期间访客停车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姑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来源:苏州姑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