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中小企业22条”细化为55项具体举措

【导语】:江苏将“中小企业22条”细化为55项具体举措


江苏将“中小企业22条”细化为55项具体举措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24日从省工信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中小企业22条”),促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由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各有关部门,将“22条”细化为55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疫情袭来,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为给中小企业纾难解困,2月中上旬,我省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四个方面22条举措,支持和帮助全省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各地纷纷出台专项政策或在相关政策中包含专项条目,精准助力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下起一场场普惠政策“及时雨”。

一个多月过去,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进入新阶段。截至3月22日,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复工面达99.7%,但经工业用电监测统计分析,全省工业企业综合复工复产率为85.8%。照比作为“基本盘”的大企业,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的复工时序尚有较大差距。

“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影响,复产达产的总体水平还不高。”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相关人士分析说,受制于用工依旧紧张、物流尚未恢复、订单需求不足、出口贸易下滑、产供销整体运转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困难。

这部分企业如不能及时复工复产,一方面会影响产业链的基础配套,另一方面将导致自身生产和生存困难,亏损和关闭企业增多,从而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这就需要出台覆盖面更宽、力度更大、规范更细、持续更久的政策措施。

在此背景下,“55条”细则应运而生。“措施责任主体明确、操作性强,是此次具体举措的最大特点。”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士举例说,根据“55条”,在中小企业最关注的“减免相关税费”方面,就细分出5条,涉及4个部门——

省财政厅负责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省税务局负责编制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流程调整操作指引,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办理定额调整的,及时予以办理。纳入省级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减免中小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收费和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免征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省发改委负责2020年2月21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免征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的省内医院和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该项收费。

让普惠政策落地落实,离不开更加具体而微的部署,55条举措有多细致?

很多中小企业都关心“降低企业房租成本”方面的举措。由省财政厅印发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通知,明确房租减免范围、标准、方式以及申报确认流程。要求省属金融企业指定落实政策,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资金支付困难的,可延期收取租金。由省国资委编制服务指南,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鼓励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为入驻企业减免房租。

“加大信贷支持”,也是企业最关心的条目。这一条细分为8条具体举措,涉及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8个省级责任部门。在“强化金融服务”方面,同样细化出4条。

中小企业吸纳大量就业,疫情期间面临稳定就业问题,针对企业用工难题,“55条”做了详尽的政策补充,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员工的就业稳定。

此次政策措施一经推出,就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点赞”。“此前发布的‘22条’是导向性政策,需要各地各部门具体落实;细化的‘55条’则从操作层面,给出纾解中小企业困难、推动持续发展的详细指导。”南京市中小企业协会会长蔡铁华说。

政策再细致,终究还要靠落地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督促相关部门对照55条具体举措,加强宣传解读,逐一抓好落实,力争将政策精准推送至每一家中小企业,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通过政策扶持真正为中小企业“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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