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综合督查暨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我站将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综合督查暨节后复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五)《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综合督查实施细则(试行)》。
(六)有关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七)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等合同文件。
二、督查项目
本次督查对象为我站在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三、督查内容
本次质量综合督查将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将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质量保证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组织安排
(一)督查时间:3月-4月,具体时间将由督查组根据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与各有关单位提前联系确定。
(二)联系人、联系电话:周传波 0512-68125761。
(三)督查方式:本次督查将采取邀请专家的形式对督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督查项目的施工标段、监理标段及建设单位分别进行打分,并将在督查结束后下发通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本次质量综合督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