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须知

【导语】: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金额、住院起付标准、实时救助待遇、住院起付标准递减办法等

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须知


昆山市居民医保账户划拨及门诊、住院待遇表


年龄

个人账户划拨金额


60周岁以上

150元


60周岁以下

50元


医院等级

60周岁以下(门诊自负段600元)

60周岁以上(门诊自负段300元)


金额

报销比例

金额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601-3000元

55%

301-3000元

65%


二级医院

601-3000元

35%

301-3000元

45%


医院等级

住院起付标准


60周岁以下

60周岁以上


一级医院

300

200


二级医院

600

400


三级医院

1000

800


费用分段

市级(含市外)比例

镇级(含社区)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万元以下(含1万元)

60%

65%



1万-2万(含2万元)

65%

70%


2万-4万(含4万元)

75%

75%


4万-5万(含5万元)

80%

80%


5万元以上

95%

95%


实时救助待遇

享受医疗实时救助人员门诊、住院起付标准部分由救助资金全额补助,统筹自负部分由救助资金100%补助。



起付标准

本地划卡及居外人员:按上述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居民医保转诊的,起付标准统一为800元。


住院起付标准递减办法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实行递减制,其中第二次住院为标准的50%,第三次住院及以上为100元。转诊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不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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