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必须持有汽车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
3.残疾人必须为该汽车的合法所有人(行驶证上记载的车辆所有人);
4.汽车必须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获得牌照且在检验合格期内。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各镇(区)残联填写张家港市残疾人免费停车证办理信息备案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附在备案表后面)。
2.各镇(区)残联对人员进行初审(在相应表格栏目中签属意见并盖章),然后把初审合格人员的备案表及所需复印件材料,一起报市残联。
3.市残联把审核合格人员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报市城管停车管理部门,经市城管停车管理部门复审合格后核发残疾人专用停车证。
4.各镇(区)残联到市残联领取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后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不收取工本费,只限持证残疾人本人使用,遗失、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
2.残疾人专用停车证由市残联和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来源: 张家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