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户籍居民在苏再次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发布时间:2020-04-10 16:43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苏州市户籍居民在苏再次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苏州市户籍居民在苏再次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本市户籍居民在苏再次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09044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491482332010904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491482332010904400001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暂无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暂无 |
受理条件 | 本市居民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7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地点 | 各市(区)局、各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姑苏分局 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虎丘分局 科普路50号科技大厦1号楼3楼;工业园区分局 万盛街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吴中分局 苏街198号;相城分局 庆元路168号;吴江分局 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昆山市局 昆山市前进中路218号;太仓市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常熟市局 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张家港市局 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苏州市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0512-68661471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12-69866277;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国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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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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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暂无 |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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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申请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 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收费标准 | 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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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暂无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