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申报2020年度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引才补贴流程
各市、区人社局,园区工委组织部,高新区科创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实施办法(试行)》(苏人保开〔2017〕2号)和《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试行)》(苏委办发〔2019〕108号),现就2020年度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引才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实施招才引智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A类)、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市(县)、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重点为各地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二)人才中介机构需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并能够从事中高端人才中介服务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或境外知名专业人力资源公司。
(三)引进的人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职到岗工作满1年,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2.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含)以上或企业支付的税前薪金超过30万元/年(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3.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地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
4.申报企业和引进的人才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补贴标准
引才补贴按照企业给付人才中介机构佣金的50%确定,单个人才补贴最高15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按照单位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开展,申报网址: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企业登录申报网站后,下载和填写《苏州市企业猎头引才补贴申报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