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专用运输)许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0-04-16 16:42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苏州市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专用运输)许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专用运输)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1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1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1700002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暂无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委托部门 | 暂无 |
受理条件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法定办结时限 | 1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0512-6982025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12-69820181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其他 |
通办范围 | 暂无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暂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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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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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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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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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营业执照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车辆行驶证、技术等级评定 |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道路货物运输申请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否 | 查看更多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