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办理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导语】:在苏州办理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基本编码0001180230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市级实施编码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2300001事项状态运行
事项版本暂无实施主体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授权组织委托部门暂无
受理条件1.申请事项及审查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法定办结时限20法定办结时限单位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4承诺办结时限单位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暂无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2-67876957、0512-69820230
监督投诉方式0512-69820181;监督投诉电话:12345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通办范围暂无联办机构暂无
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批文审批结果名称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
审批结果样本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是否网办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适用范围暂无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名称暂无
行政诉讼途径
行政复议途径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暂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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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空白表格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填报须知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详情

《新增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申请表》

空白表格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查看更多

依法取得当地新增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运力指标的中标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查看更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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