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41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41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00014149885L300011804100101 | 事项状态 | 运行 |
事项版本 | 1 | 实施主体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暂无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
承诺办结时限 | 6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无 |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小长假、七天长假除外) | ||
咨询方式 | 0512-69820228 | ||
监督投诉方式 | 执法监督科0512-67876016、政策法规科0512-67876017;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联办机构 | 暂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快递服务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适用范围 | 暂无 |
是否属于“工改”事项 | 否 |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 暂无 |
行政诉讼途径 | |||
行政复议途径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流程
序号 | 办理流程环节名称 | 办理流程环节办理时限 | 办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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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批 | 5.0工作日 | (1)审批人审核拟处理意见,核对审批事项;(2)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3)将相关材料退还初审人。 |
2 | 复审 | 2.0工作日 | 复审人应当把控办理时间进度,本业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作业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报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的,经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意见下达后,方能制作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3 | 初审 | 2.0工作日 | 申请项目涉及防污染内容的,初审人必要时应通知危防主管部门参与审查其防污染措施;申请项目涉及特种船舶作业的,初审人必要时应通知船舶主管部门参与审查,相关人员应当在《海事业务审批表》审核栏中签署意见;需要现场进行核查的,初审人通知现场监管部门组织核查,现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反馈核查意见。 |
4 | 受理 | 1.0工作日 | 1. 受理人收到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 2.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登记受理工作台账。 |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空白表格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是否已实现数据共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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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水上水下活动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除外)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安全工作方案(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通航安全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 其他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施工作业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对通航安全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需通过技术评审) | 其他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
公安部门同意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的安全许可文件(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否 | 查看更多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