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起,苏州将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我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种类和效力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申请和颁发
自2020年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通过核定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可选择是否领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如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在以后办理涉及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时,应依规定提交纸质证书(证明)。
对已接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的金融机构,凡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统一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査看和下载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苏易登”APP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也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书(证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工业园区同步通告启用。
特此通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7日
电子证书启用后,可大大节省时间、人力、材料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一些“大老粗”小伙伴也不用担心纸质证书的保存问题啦!
此外,关于不动产权证的另一个便民政策,近日也在苏州顺利实现了!苏州迅速推行“交房(地)即发证”。就在上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宣布今年6月起,全面推行"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
图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通知后,迅速推行“交地即交证”改革。
什么是“交房即发证”?
"交房即发证" 是指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在收房现场,缴清税款后只需提交身份证、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等资料,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相比以往步骤大大简化。
新政不仅简化了买房人的办证手续,第一时间拿证更保障了买房人在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贷款等与房产有关的权益能够及时实现。对房产企业来说,缩短土地办证时间就节约了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