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图书馆期刊借阅规则

【导语】:苏州图书馆期刊借阅规则你知道吗?小编整理了一下,赶紧看看吧

 现刊外借规则


  一.现刊凭苏州图书馆借阅证借阅,每证可借两册(不包含图书),总价不超过150元(不含100元,包括图书)。


  二.现刊暂不提供与分馆的通借服务,可以通还。


  三.现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选刊,不准备借阅的现刊请按编号插回原位。


  四.办理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查阅该现刊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五.现刊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按每天0.05元收费,请读者按时归还。现刊恕不提供续借、预约。


  六.读者在借阅期间,请爱护现刊,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须负责赔偿。


  七.遗失现刊,原则上要求赔偿原刊,视现刊出版情况,按原刊价格2倍以上作出赔偿。


  八.现刊如有损坏(包括批注、涂沫、撕割、受潮、污损、严重折页、划线及撕毁文献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1.损坏现刊的文本,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者,按遗失现刊处理;

  2.现刊有损坏,经修补可复原者,由损坏者修补。如由本馆代为修补,修补费用由损坏者负担,费用为刊价的50%。


  九.凡故意破坏或私自将现刊窃为己有者,按刊价的10倍以上赔偿。


  期刊报纸阅览规则


  一.本室为综合性报刊阅览室,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类纸质型报刊和电子报刊,免费向公众开放(未成年人请至少儿馆,恕不接待)。


  二.本室开放时间:9:00~21:00(节假日不休)。


  三.开架陈列的报刊可自由取阅,阅后请放回原处,每次一册(种)。如需阅览过期报刊,请填写索书单(填写索取号、刊名),由工作人员为您取阅。


  四.读者咨询课题、复印资料请联系室内工作人员填写咨询单,资料出室复印需提供有效证件。请勿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就私自将报刊等资料拿出阅览室。


  五.请爱护报刊资料,如有污损、撕割等要按原价5-10倍赔偿。


  六.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七.本室不提供自修。请将包、袋寄至一楼大厅寄包柜或服务台。食品及书刊请勿带入,请保持室内整洁。


  八.上机阅览电子报刊前,请仔细阅读电子报刊阅览规则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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