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图书馆古籍阅览室、电子阅览室

【导语】:苏州图书馆古籍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你知道怎么借阅吗?别慌,让小编来告诉你

籍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室所藏主要为线装及影印古籍,实行闭架管理,图书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 。


  二.读者进入本室,只允许携带铅笔、纸类文具,其它物品应存放于寄包处。贵重物品由读者自行负责保管。


  三.读者入室时应衣着整洁,手机、传呼等可能影响其他读者之通讯器材,音量应调至最低,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睡觉及随地吐痰,以维护室内清洁。


  四.读者查阅线装书籍,应首先填写阅览咨询单。因线装古籍具有文物价值,故当某种古籍有平装本、复印本、重印本时,一般不提供原刻本。


  五.线装书每次提书以两种为限,册数不得超过二十冊。归还后方可重新查阅。交接时应清点册数,认真核对,签字确认。如发现有缺页、撕页、污损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若当天不能阅览完毕,应提出保留申请,本室将保留三天,逾期归库。


  六.凡涉及善本古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湿度大时,停止善本阅览。


  七.本室各项硬件设施与书刊资料,读者应善加珍惜,以利资源共享。古籍资料必须在指定地点阅览,不得在书上注、圈、涂、改,不得采用折叠、指抓、液粘、腕压、肘搁等方式阅览。


  八.古籍资料一般不可复印、翻拍或全抄,如确需复印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每册复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并按规定收取文献保护费,摘抄请用铅笔,以免污书。复印资料仅供个人学术研究参考,不得提供营利之用。善本书一律不许复印拍照,摘抄内容须经工作人员同意。


  九.对不遵守本规则且不听劝告者,本室可视情节轻重暂停其阅览,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室凭苏州图书馆借阅证,一卡一人入内。


  二.本室开放时间为每日9:00~21:00,持卡读者每天可在本室免费上网两小时。


  三.为给广大读者提供优美整洁的阅览环境,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食品饮料等请勿带入。


  四.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相互串位,不得大声喧哗(室内请勿使用手机),室内严禁吸烟。


  五.读者可通过网络查阅图书馆丰富的网上信息及互联网相关信息,进行VOD点播。


  六.光盘、磁盘、U盘、MP3等谢绝带入本室。


  七.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尊自爱。不得在本室计算机上从事黄色、反动等不健康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未成年人谢绝入内。


  九.请爱护公物,如有损坏设备、软件者,应视情节,照原价2~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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